Sunday, April 1, 2012

取得平衡(2)--- 完

.
如果你不接纳亏损,你就不会认赔;当你不愿意认赔,它通常会变得更一点;而且往往是:不雨则已,一雨倾盆!这样一来,要认赔就更加困难,痛苦远胜于以前。

至今还有许多人死抱着2007年以来的赔钱货,因为他们要等股价涨回他们的入场点。由此可见,你必须愿意接受亏损才行。

整条公式的另一半也很重要,却同样叫人迷惑:利得的重要性。太过重视获利的人,往往太早就获利了结。为什么?因为他们担心,如果不赶快落袋为安,利润就会溜走

有这样的一个实例:一群投资人做了一笔房地产买卖之后开始赔钱,但他们没有赶快认赔出场,而是选择继续抱牢价值一直下滑的那笔投资。问他们为什么不脱手,他们说:“我们还没回本。”

同样这批人后来做了另一笔房地产买卖,不久就有利润。这群投资人看到了一点蝇头小利,竟然很快就卖出。问他们为什么,他们说:“之前的那一笔还在亏着,所以这一笔务必。” 唉...。


摘录自《Super Trader》
.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