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26, 2014

大马遗产法令

.

当一个人去世而没有立遗嘱,在所有的债务交付后,管理人将按照1958 年遗产分配法令(1997 年修正法案) 第6 条分配他的剩余财产给合法受益人:

当一个人去世而没有立遗嘱,没有父母,没有配偶和没有子女。全部遗产根据下列顺序分配:
1. 兄弟姐妹
2. 祖父母
3. 父母的兄弟姐妹
4. 曾祖父母
5. 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
6. 政府

***请注意: 如果你与父母在户口、定期存款、屋子有联名,他们去世后,并不代表是你独得,因为另一半资产将会根据《遗产分配法令》做分配,所以设立遗嘱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。

***1958 年遗产分配法令 = Distribution Act 1958 !

.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